物理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3-06-07 15:59


1.  物理实验课没有半期或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在实验课的各环节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详细考评并做记录,根据过程考核的结果最终给出该课程的总成绩。

2.  每个实验项目的成绩按课前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三部分的考核分数综合计算,权重比为20:30:50。

3.  学生应按预约时间准时上课。迟到者扣实验成绩,每迟到1分钟减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实验资格,该次实验成绩计0分;无故缺席者,该次实验计0分。

4.  学生上课应带好教材、预习报告和有关实验必需材料,在实验前应将预习实验报告交教师检查,教师对实验预习报告不合要求者可酌情扣5~15分。无预习实验报告者不能做实验。

5.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由于预习不充分及操作失误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内容者,教师按已完成的部分给出评分。

6.  实验原始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防止实验后删改数据,不能用铅笔)以规范的格式和合理的数据位数准确记录原始测量数据,在实验完成后,将原始记录交教师检查签字确认。

7.  学生在实验报告中应按实验要求对实验数据独立进行处理,对实验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特别鼓励学生对实验提出自己的独特建议。对在实验方法、步骤,结果分析上有创意的报告应加分鼓励。

8.  对于实验中窜改伪造实验数据、或抄袭他人报告等作弊行为,本项实验项目计0分,原则上该课程的成绩也应该低于60分,但根据改正错误的表现,可以酌情将该课程的最终成绩提高到60分。

9.  对于实验名单内缺课的学生,如学生有正当理由且具有辅导员开具的假条,教师则需与学生充分沟通后,制定补课方案,并督促学生完成补做实验。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本项实验项目成绩计为0分。

10. 实验报告应在实验完成后的一周内按时递交。延迟递交者,成绩按应得分的80%计算。

11. 某个实验项目的成绩不及格者,在征得教师同意下,可重新预约补作一次该项实验,补做后的该项实验成绩按得分的80%计算。

  12. 实验报告应妥善保存,以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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