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设备和实验易耗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7 15:54


 

1.中心的所有低值设备(即:价值低于1000元的仪器设备、维修工具、办公用具等统称为低值设备)和实验易耗品全部由实验中心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具体管理。

2.实验技术人员要根据教学计划与库存情况做好低值设备和实验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及时采购,以保证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

3.低值设备和实验易耗品购置后由两人以上验收,再由中心主任审定批准后给予报销。

  4.各实验室要建立低值设备和实验易耗品帐目,要做到帐物相符。

5.实验技术人员要熟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保管知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学校存储管理的规定设立专库,单独存放。并应经常检查。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严禁随意抛洒。

  6.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

7.低值设备即实验易耗品的报损、报废,由实验技术人员提出申请,注明报废理由,由中心主任审批认可。

8.由于玩忽职守,保管不力而造成低值设备即实验易耗品等的损坏或丢失,除批评教育外,由当事人按实际价格的20%—70%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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