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经费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7 15:46


为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的正常运转,并且让有限的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特作以下规定:

 

  1.本中心应根据学校相关条例,严格管理教学经费的使用。

2.在购置实验耗材前,申请人根据教学需要,在购买申请中详细写明购买目的、作用、以及详细的经费预算等,经中心统一审核通过后,执行购买。注:如果耗材申请情况特殊(比如:单笔金额超过3万、或者涉及非常规实验耗

  材支出),中心需组织多人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

3.购置实验耗材后,必须有两人验收,其中一人为申请人。

4.经费报销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物理学院专项经费审批表》并经中心主任审核签字,附上发票(如果是个人公务卡购买,还需要附消费记录)。扫描以上资料,并将电子版留存备查。

(2)  将《四川大学物理学院专项经费审批表》(包含发票等附件)提交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流程。

(3)  将发票导入到四川大学财务系统中进行认证,并将纸质的《四川大学物理学院专项经费审批表》(包括发票附件等资料)提交给物理学院指定的报账人员。

(4)  将完成流程的购买详情填写到《物理实验中心本科实验耗材采购详细清单》中,便于年终汇总经费使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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