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7 15:42
实验教师是课程教学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也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负有直接的责任。实验教师在教学中,应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实验课表后,自行在上课前打印好学生名单。教师需要提前认真备课,提前检查实验仪器的状态,实验仪器的完好率应不低于上课学生人数加2-5台备用仪器,如果实验仪器的完好率不达标准,或实验室有其它异常情况,请联系实验技术人员及时维修处理。
2.任课教师应建立和学生畅通有效的线上交流途径(比如课程QQ群等),便于线上及时解决教学中学生的疑问,也便于把课程要求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学生。
3.实验教师在上课应提前进入实验室,根据《实验室使用情况交接记录册》中的实验仪器的总台套数以及损坏的仪器数量,对实验仪器状态进行核对,同时完成开启投影仪等各项课前准备。
4.教师在正式讲课前,应逐一认真检查每个学生的预习实验报告完成的情况,并记录每个学生的预习报告的考核分数。对于没有完成预习报告或者预习报告不达标的同学,不能继续进行实验,则应重写预习报告并达标之后,教师安排时间补做该实验项目。
5.教师在教学中不得擅自脱岗离开实验室。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如需拿取实验材料或维修工具、或上洗手间等,每次离开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6.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验操作细节进行严格要求,并做好考核记录。对于达到实验教学标准的学生,在其《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单》上签字。对于实验中有编造实验数据等作弊行为的学生,根据本中心《物理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处理方法》第8条,一律严肃处理。
7.对于缺课的学生,任课教师需联系学生核实缺课原因,根据本中心《物理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处理方法》第9条,如果需要补做实验,教师则需与学生充分沟通后,制定补课方案,并督促学生完成补做实验。
8.在课程的首次实验操作之前,教师应根据实验室安全条例,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实验安全培训。
9.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需仔细整理和清点实验仪器状态:在《实验室使用情况交接记录册》中详细填写本次实验中仪器损坏的情况(故障仪器数量、编号、故障现象等)、可用实验仪器的台套数等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维修处理。
10.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关闭(离开)实验室之前,任课教师需要仔细检查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指标:水、电、门、窗等设施是否在安全状态,并在各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签名。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应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11.教师在课后负责收集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报告的批改,根据本中心《物理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处理办法》,及时完成成绩登记工作,并在随后的教学中(或者采用线上等多种方式)对报告进行点评。如果课程有研究生助教协助教学工作,教师应严格管理助教的行为和工作质量,教学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教师负责,并且教师应承担其全部的责任。
12. 按照每期实验中心公布的《实验报告抽检留存信息表》,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做好抽检实验报告的收集工作,并按时交给实验中心留存归档。
13. 新进实验中心讲授实验课的教师需通过中心组织安排的岗前试讲,只有试讲合格后,方可上岗讲授实验课。
14. 为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提高,中心的每位老师应坚持每年需要旁听其他老师的实验课,保持相互学习、切磋讨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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